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 第一节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五百零三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一节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五百零三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后,对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12-11-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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