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章 审查逮捕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百零六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章 审查逮捕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百零六条 在审查逮捕中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不予讯问的,应当送达听取犯罪嫌疑人意见书,由犯罪嫌疑人填写后及时收回审查并附卷。经审查发现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及时讯问。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12-11-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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