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六章 刑事司法协助 · 第四节 期限和费用

第七百零三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六章 刑事司法协助 第四节 期限和费用 第七百零三条 人民检察院请求外国提供司法协助,根据条约规定应当支付费用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收到被请求方开具的收费账单后,应当立即转交有关人民检察院支付。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12-11-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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