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章 审查逮捕 · 第四节 核准追诉

第三百五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十章 审查逮捕 第四节 核准追诉 第三百五十四条 侦查机关报请核准追诉的案件,由同级人民检察院受理并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12-11-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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