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五章 证 据 第七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五章 证 据 第七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第一审人民法院有关证据收集合法性的审查、调查结论导致第一审判决、裁定错误的,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19-12-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