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十章 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 · 第五节 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和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第三百一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十章 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 第五节 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和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第三百一十七条 对公安机关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备案,由负责捕诉的部门审查。负责捕诉的部门认为公安机关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不当的,应当提出纠正意见。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19-12-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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