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十章 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 · 第九节 不起诉

第三百七十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十章 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 第九节 不起诉 第三百七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经检察长批准,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19-12-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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