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十章 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 · 第七节 审查起诉

第三百五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十章 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 第七节 审查起诉 第三百五十二条 追缴的财物中,属于被害人的合法财产,不需要在法庭出示的,应当及时返还被害人,并由被害人在发还款物清单上签名或者盖章,注明返还的理由,并将清单、照片附卷。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19-12-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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