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十章 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 · 第二节 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办理

第二百七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十章 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 第二节 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办理 第二百七十九条 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实,有重大立功或者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公安机关可以撤销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也可以对涉嫌数罪中的一项或者多项不起诉。
前款规定的不起诉,应当由检察长决定。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作出处理。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19-12-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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