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十二章 特别程序 · 第四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

第五百二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十二章 特别程序 第四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 第五百二十六条 在审查监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移送的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的过程中,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动投案或者被抓获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终止审查,并将案卷退回监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处理。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19-12-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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