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十二章 特别程序 · 第五节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第五百四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十二章 特别程序 第五节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第五百四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强制医疗案件开庭审理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19-12-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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