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十六章 刑事司法协助 第六百七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十六章 刑事司法协助 第六百七十九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当对执行结果进行审查。对于符合请求要求和有关规定的,通过对外联系机关转交或者转告请求方。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19-12-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