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十二章 特别程序 · 第一节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四百八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十二章 特别程序 第一节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四百八十七条 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申请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出具。需要协调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为其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予以协助。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19-12-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