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 未分类 · 第七章 对执行活动的监督 第一百零四条 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 未分类 第七章 对执行活动的监督 第一百零四条 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执行生效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支付令、仲裁裁决以及公证债权文书等法律文书的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司法解释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