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 未分类 · 第二节 再审检察建议和提请抗诉 第八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 未分类 第二节 再审检察建议和提请抗诉 第八十四条 符合本规则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规定的案件,适宜由同级人民法院再审纠正的,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司法解释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