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 未分类 · 第十章 附 则 第一百三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 未分类 第十章 附 则 第一百三十七条 本规则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试行)》同时废止。本院之前公布的其他规定与本规则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规则为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 高检发释字〔2021〕3号 -1- -1- 司法解释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