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 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 第十六条 当事人作为证据提交的电子数据系通过区块链技术存储,并经技术核验一致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该电子数据上链后未经篡改,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1-06-1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