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AI)法律
律师的好助手
百姓的好帮手
免费咨询
法律法条
关于我们
首页
›
法律数据库
›
人民警察警衔标志式样和佩带办法
›
第二条
人民警察警衔标志式样和佩带办法
第二条
人民警察警衔标志式样和佩带办法 第二条 人民警察佩带的警衔标志必须与所授予的警衔相符。
行政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
相关法条
人民警察警衔标志式样和佩带办法
第一条
人民警察警衔标志式样和佩带办法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人民警察警衔标志式样和佩带办法
第三条
人民警察警衔标志式样和佩带办法 第三条 人民警察的警衔标志:总警监、副总警监警衔标志由银色橄榄枝环绕银色国徽组成,警监警衔标志由银色橄榄枝和银色四角星花组成,警...
人民警察警衔标志式样和佩带办法
第四条
人民警察警衔标志式样和佩带办法 第四条 警衔标志佩带在肩章上,肩章为剑形,分为硬肩章和软肩章。担任行政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肩章版面为藏蓝色,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
← 查看《人民警察警衔标志式样和佩带办法》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