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第十七条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第十七条 对认真落实治安防范措施,严格执行治安保卫工作制度,在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有关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4-09-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