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第三章 企业债券的管理 第十六条 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第三章 企业债券的管理 第十六条 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的总面额不得大于该企业的自有资产净值。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1-01-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