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法定代表人有本规定第四条所列情形之一的,有权向企业登记机关检举。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99-06-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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