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 第十三条 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制作传统工艺美术品种特需的天然原料、材料,应当统筹规划、妥善安排。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3-07-1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