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 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根据2026年8月1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国务院决定。 行政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