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六章 罚则

第四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六章 罚则 第四十四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3-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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