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 第二十二条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5年3月15日起施行。1996年3月1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50号)同时废止。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15-01-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