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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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 未分类 第一条 人民陪审员依照本决定产生,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不得担任审判长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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