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 未分类 第二十四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 未分类 第二十四条 本守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