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身条例 第三章 全民健身活动 第十四条 全民健身条例 第三章 全民健身活动 第十四条 县级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应当在传统节日和农闲季节组织开展与农村生产劳动和文化生活相适应的全民健身活动。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6-02-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