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
第二章 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内容和形式

第九条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 第二章 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内容和形式 第九条 承包上交国家利润的形式有:
(一) 上交利润递增包干;
(二) 上交利润基数包干,超收分成;
(三) 微利企业上交利润定额包干;
(四) 亏损企业减亏(或补贴)包干;
(五) 国家批准的其他形式。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1-01-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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