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
第二章 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内容和形式

第十一条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 第二章 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内容和形式 第十一条 上交利润的方式为:企业按照税法纳税,纳税额中超过承包经营合同规定的上交利润额多上交的部分,由财政部门每季返还80%给企业,年终结算,多退少补,保证兑现。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1-01-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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