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
第三章 承包经营合同

第十七条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 第三章 承包经营合同 第十七条 承包期限,一般不得少于3年。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1-01-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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