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目标是:使企业适应市场的要求,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商品生产和经营单位,成为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企业法人。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1-01-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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