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八章 侦查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百九十七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八章 侦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百九十七条 上级公安机关发现下级公安机关存在本规定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违法行为或者对申诉、控告事项不按照规定处理的,应当责令下级公安机关限期纠正,下级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必要时,上级公安机关可以就申诉、控告事项直接作出处理决定。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20-07-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