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十一章 涉案财物的管理和处理 第一百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十一章 涉案财物的管理和处理 第一百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部门和办案部门应当建立电子台账,对涉案财物逐一编号登记,载明案由、来源、保管状态、场所和去向。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19-04-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