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 第二章 公安机关的设置 第九条 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 第二章 公安机关的设置 第九条 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收容教育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置。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6-11-1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