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竞争审查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国务院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研究解决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评估全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4-06-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