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非法占用或者非法利用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1-03-0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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