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AI)法律
律师的好助手
百姓的好帮手
免费咨询
法律法条
关于我们
首页
›
法律数据库
›
军用饮食供应站供水站管理办法
›
第十七条
军用饮食供应站供水站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军用饮食供应站供水站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退役军人事务部和总后勤部共同解释。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3-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
相关法条
军用饮食供应站供水站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军用饮食供应站供水站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部队应当尊重地方工作人员,遵守军供站的供应制度和规定,凭供应通报就餐,并如数交付伙食费和粮票。使用马草马料,应如数交付马...
军用饮食供应站供水站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军用饮食供应站供水站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军供站在保证完成军供任务的前提下,实行平战结合,可以利用现有设施,为部队服务,为社会服务。
军用饮食供应站供水站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军用饮食供应站供水站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一九六五年四月七日国务院批转总参谋部、内务部制定的《军用饮食供应站、供水站组织管理暂行办法》同时...
← 查看《军用饮食供应站供水站管理办法》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