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第二章 生产、销售和维修 第十五条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第二章 生产、销售和维修 第十五条 农业机械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建立健全农业机械销售服务体系,依法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3-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