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是指对危害农作物及其产品的病、虫、草、鼠等有害生物的监测与预报、预防与控制、应急处置等防治活动及其监督管理。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0-03-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