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
第二章 监测与预报
第十二条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 第二章 监测与预报 第十二条 国家建立农作物病虫害监测制度。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全国农作物病虫害监测网络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本行政区域农作物病虫害监测网络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作物病虫害监测网络的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作物病虫害监测网络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