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章 设立登记 第十二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章 设立登记 第十二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含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内容的,登记机关应当要求农民专业合作社做相应修改。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4-02-1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