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本市建立北京中轴线保护议事协调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北京中轴线保护的重要事项。
市文物部门主管北京中轴线的整体保护工作。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财政、文化和旅游、园林绿化、交通、水务、教育、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北京中轴线保护相关工作。
北京中轴线保护机构具体负责北京中轴线的保护、监测、研究和展示等工作。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5-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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