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十条

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十条 鼓励、支持公众参与北京中轴线保护等相关活动。
对北京中轴线保护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市人民政府和保护对象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予以表彰或者奖励。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5-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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