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条例由市人大常委会负责解释。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0-11-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