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路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北京市公路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收费、使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活动。
本条例所称公路,包括公路桥梁、隧道和涵洞。按其在公路路网中的地位分为国道、市道、县道、乡道和村道。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7-07-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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