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
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三十条

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 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三十条 本市构建全流程覆盖、全周期服务、全要素公开、全方位监管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推行多规合一、多图联审、联合验收、多测合一,实现审批和管理体系科学化、便捷化、标准化。
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公布审批事项清单,制定全市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规范标准、办事指南实用手册和事项申报材料规范。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9-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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