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十条

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十条 本市应当加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经济社会、文化遗产资源、各类设施和地理空间数据库的建设;建立涵盖规划编制成果、建设工程审批、工程竣工验收等内容的规划国土空间数据库,建立各有关主管部门之间,以及与中央和国家机关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保障城乡规划的科学制定、有效实施。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9-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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