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外商投资条例 第二章 投资促进 第十三条 北京市外商投资条例 第二章 投资促进 第十三条 市商务部门、投资促进服务机构应当会同市发展改革等部门编制、发布并及时更新外商投资指引。外商投资指引应当包括投资环境介绍、外商投资办事指南、投资项目信息以及相关数据信息等内容。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4-05-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