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外商投资条例
第二章 投资促进

第十六条

北京市外商投资条例 第二章 投资促进 第十六条 本市鼓励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设立投资性公司。投资性公司在本市投资设立的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待遇。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4-05-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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